微信图片
0319-3217111/3212996
关于我们banner
政策法规
联系地址: 河北省邢台市开元北路
联系电话: 0319—3215111
服务热线: 0319—3217111
0319- 3212996
政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主页 > 政策法规 >
关于临时调整非居民用热热计量价格的通知
时间:2016-06-03    来源:未知    点击:
更多

邢台市物价局
关于临时调整非居民用热热计量价格的通知

 

根据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做好今冬供热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冀价管[2011]41号)要求和热力生产企业因煤炭价格上涨导致经营困难实际情况。为缓解煤炭价格上涨对热力生产企业的影响,考虑到煤炭价格波动的不确定因素。经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决定对我市热力出厂价格和非居民用热热计量价格临时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热力出厂价格
我市非居民用热价格临时调整为30.0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非居民用热价格提高部分主要用于弥补受煤炭价格上涨影响的热力生产企业的经营困难。
二、供热计量收费价格
根据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制定热计量价格的指导意见》(冀价管[2009]35号)和邢台市物价局、邢台市集中供热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集中供热实行供热计量价格的通知》(邢价管[2008]64号)文件规定,以非居民用热临时价格30.0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为测算依据,其基本热价为:15.00元/平方米;计量热价为:0.175元/千瓦时。
三、本通知自2011年11月1日起执行。

Copyright © 2021-2022 旭阳安能 版权所有 Power by DedeCms            冀ICP备17016019号-1         技术支持:众盟网络